建筑材料租赁合同6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材料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材料租赁合同1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履行地点:承租人公司住所地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暂定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准确的租赁期限从承租人签收合格租赁物之日起算(租赁物需要验收、安装、调试的,从签发验收、安装、调试合格证书时起算),至归还租赁物时为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
本租金价格是双方经充分协商确定,已经充分考虑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诸种复杂因素和一切必需的费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除非根据本合同,不论发生其他任何情况,双方均不得变更合同价格。
每月结算一次租金,每次支付为本次实际租金发生______%,其余租金待______时支付。
其他约定:第四条租赁物交付地点、运输方式、验收(安装、调试)和费用承担 ……此处隐藏7098个字……00%赔偿。
七、发货和退货地点:甲方仓库、提货和退货的运费、装卸费用均由乙方自理。上车费 元/吨,下车费 元/吨。
八、违约责任:如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取同时承担材料总价值的28%违约金。
1、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规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及滞纳金;
2、擅自转卖或不按合同规定使用租赁物资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物资转租、转借他人的(如甲方同意转租第三者,必须有书面协议和负责人签字即生效)。
九、租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乙方继续使用租赁物的,应于期满前3日到甲方单位办理延期手续补签协议,并按约定继续交纳押金、租金。未按约定交纳押金的、租金的、遇有甲方上调租金调价标准的,执行甲方上调后对外公布实施的价格,不再另行通知。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变卖、抵押租用材料或变更合同约定使用地址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租赁物返还及各项费用清洁之日终止。
十、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妥,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据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负责人协商作出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约定事宜: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单位盖章和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十四、乙方指定经办人:(领料人)(如有变动乙方应向甲方书面通知,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章):乙方(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