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贷款方(甲方):借款方(乙方):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利率:
为月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还款方式:年月日以方式归还给贷款人。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有保证人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六、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者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的部分,按约定利率加收罚息。借款方按借款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逾期不归还借款,每逾期一天,按约定利率加收罚息,并按借款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贷款方向借款方追讨借款而产生的所有费用(诉讼费、评估法、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公证费、律师费,交通费、电话费以及其他必须费用)。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 ……此处隐藏391个字……费,交通费、电话费以及其他必须费用)。
2、借款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贷款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款方追偿。直至借款方还清贷款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本合同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借款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贷款方偿付借款本息。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贷款方或借款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贷款方有权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年月日
身份证复印件
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年月日
身份证复印件
订立时间:年月日
收据
今收到提供的借款,人民币(大写)¥。
是实
收款人:
身份证号码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