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质押合同合集九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车辆质押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车辆质押合同 篇1甲方(出质人): 身份证号:
乙方(质权人): 身份证号:
为确保乙方与借款人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以其车辆作质押,为该笔借款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我国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元整,(小写: ¥ )。
第二条 主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实际借款起始日期以借款实际发放为准。
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乙方全部债权得以清偿完毕之日止。
第四条 质押物、质押物的保管及费用
1、质押物的名称:车辆,车辆牌号: 登记证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质押物以及相关权属证明等交付乙方占用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 元。该保管费为主合同履行期间之保管费用,如主合同展期或逾期,甲方应继续向乙方交纳保管费,标准按每月 元执行。
3、质物的估价金额为人民币 元,质押人确认该质押物的实际价值与 ……此处隐藏10710个字……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对质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质押车辆在乙方指定地点封存,甲方承担乙方债权实现前必要停车费用,以保证存放车辆地点符合基本安全标准。
3、质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在质押期间,乙方须对甲方交付的车辆尽到一般注意保管义务。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盗损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应当提前偿还部分借款或增加新的担保,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提前实现质权。
6、 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车辆出质期间,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机动车辆。
7、乙方行使质权处理质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甲方承诺出质车辆一旦被乙方行使质押权利,甲方应当无条件、无偿协助乙方办理出质车辆相关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于滨海新区塘沽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可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十条、提示条款
本合同为甲方双方协商一致下共同草拟签订,双方均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已全部知晓。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