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餐饮服务合同(汇编1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餐饮服务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餐饮服务合同1甲方(业主方):
乙方(提供咨询顾问服务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的“东升餐饮”的筹建提供咨询顾问服务事宜,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提供顾问服务的内容
1.1“东升餐饮”筹备开业前的顾问服务
负责“东升餐饮”管理系统、服务流程设计;
负责制订“东升餐饮”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提供菜牌、菜谱内容的制做方案及设计;
负责员工工装选样的建议;
负责提供后厨菜品的设计及制做方法的传授;
负责为“东升餐饮”的装饰装修提供咨询意见;
负责为“东升餐饮”的后厨设备的采购提供咨询意见及建议;
负责为“东升餐饮”各功能区的设置提出设计方案;
协助甲方进行员工招聘工作;
负责确定“东升餐饮”各岗位的设置及岗位职责的制订;
负责为甲方制定营业方案及营销措施;
提供菜品原材料的采购渠道供甲方选择;
为其他与“东升餐饮”开业有关的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1.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
1、在“东升餐饮”开业后一年内,由乙方负责为“东升餐饮”经营提供经营管理咨询顾问服务。乙方应不定期到“东升餐饮”进行巡视,并对“东升餐饮”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于甲方提出的咨询要求应立即予以解决。
2、帮助解决经营中的管理问题、技术问题及经营问题,对经营方式提供建议。
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2.1双方约定,正式营业前的管理咨询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六万元整;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管理咨询顾问服务费用80%,计肆万八千元整;余款壹万两千元在“东升餐饮”开业日后三日内支付。
2..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如下:“东升餐饮”开业日至次年的该日的净利润的10%。该项服务费应在开业日之次日(依据双方确认可行性财务预算报告净利润5%)支付给乙方,余留净利润5%以当年度双方确认财务报告为依据,报告出台后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及保证
3.1甲方保证如期支付款项。
3.2乙方保证尽期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管理咨询顾问服务工作,并保证在收到甲方的咨询请求后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和相应的咨询意见。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法院仲裁解决。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餐饮服务合同2一、如果当事人事先没有约定管辖,采取"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首先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若仍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
注意: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A、一般情况合同的履行地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另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B、合同法中关于买卖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主要见于《合同法》第61、62、141条。其中,第61、62条是总则中的规定,第141条是分则中的规定。
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第14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C、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按合同法规定处理:
(一)合同法总则规定: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法分则“买卖合同”一章中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该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可以协议管辖:必须在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择一选择(即五选一)。
餐饮服务合同3甲 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 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经甲 ……此处隐藏19148个字……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2、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十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餐厅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承包金并变更有关承包金条款。
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承包经营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承包经营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承包经营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
5、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证照不全或不及时的进行证照年检或未尽责进行对外协调,无法正常开展餐饮业务,致使承包经营目的不能实现。
6、甲方未按时交付承包经营之餐厅,经乙方催告后_____日内仍未交付。
十二、乙方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交回餐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1、乙方人为损坏餐厅设施而不赔偿,在甲方给予的宽限期过后仍拒绝赔偿的。
2、乙方逾期不交承包金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餐厅用途的,擅自将餐厅转租、转借、转让他人或与他人交换的。
4、乙方在餐厅内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乙方如需继续承包的,应于合同期限届满前十五日之内向甲方提出续约要求。
十四、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的未尽或修改事宜,另行协商做出补充修改协议。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
十六、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餐饮服务合同15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办公大楼、食堂餐饮服务
第三条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
第二章承揽服务标准
第四条餐饮服务标准
1、乙方必须保证一日三餐和茶水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不得拒绝甲方对及甲方员工正当的要求。
2 、乙方必须把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放在第一位,所购食品等都必须通过正当渠道,不购买变质、变味或受污染地食品烹键前必须清洗干净;制作过程保持新鲜;饭菜不隔夜;生、熟食品严格分开,确保餐饮安全。
3、所有的餐饮用具必须清洗干净,做到一洗二冲三消毒。
4、食堂内、外周围保持清洁卫生,用餐厅和厨房每餐都必须做好卫生,垃圾及时清理。注意消杀蟑螂、蚊蝇、老鼠等。
5、乙方应保证乙方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不得有传染病,
乙方服务人员每年必须取得从事餐饮业的健康合格证,否则不得为甲方食堂提供服务。
6、乙方必须重视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用火时乙方服务人员不得离开现场,不得乱接乱搭电线。注意节约用水、电、气,及时关闭水、电、气开关,遇到水电故障及时报修。
第三章承揽服务期限
第五条承揽服务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入、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承揽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承揽服务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4、甲方可根据情况督促乙方撤换不符合甲方的要求、未达到甲方规定的岗位技术要求、不能完成岗位任务的人员。
5、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撤回或调换甲方正在使用的服务人员。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制定餐饮服务管理制度,并由乙方具体执行。出现的管理失当由乙方负责。若因甲方及员工违反该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相应责任人负责。
2、乙方承揽服务中所需及所有必备材料如厨房用具、餐具、水、电、液化气等均由甲方提供。
3、服务人员应爱护建筑物及室内各种设施设备,注意节约水、电,因乙方服务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按实际负责赔偿。
第五章承揽服务费用
第八条承揽服务费每月9934元合人民币玖仟玖佰叁拾肆元整。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若承揽服务费标准须调整,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九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因甲方书房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规定的承揽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双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十四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福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五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二○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