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荐】合作合同模板锦集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合作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作合同 篇1甲方:身份证号:住址:大余县南安镇
乙方:身份证号:住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荡坪钨矿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名称:大余县红狮水泥店
经营场所:大余县南安镇伯坚大道顺发楼
出资额:40万
类型:个体商户
一、经营范围:水泥批发零售(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法规专项管理定的从其规定)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 5年,自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三、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 20 万元,大写 贰拾万元整 ,占总投资额的50 %;乙方出资人民币 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占总投资额的 50%;
(二)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20xx年__ 1月__ 5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人出资共计人民币__ 40万元,大写 肆拾万元整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对合伙人利润进行分配;合伙人投资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合伙人的利润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即各合伙人各自享有二分之一的利润分配额。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五、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作合同 篇2为增进中法友谊和适应上海对外开放以及浦东开发的需要,上海市虹口区业余大学(以下简称甲方)法国文化协会(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决定联合举办上海法语培训中心。
一、办学宗旨
为上海培养掌握法语人才。通过培训,使学员在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经济贸易等方面,按不同的教学要求,分别达到听、说、读、写、译的水平,以体现:
(一)促进上海与法国间的经济、技术、文化、教育的交流和发展。
(二)开展双方的合作交流,培养法语人才。
(三)为上海与法国的经济技术等交流提供服务。
二、本中心面向社会招生。
招收在职人员以及社会上愿意学习法语的人士;优先招收中法合资企业推荐的人员。
三、考试和发证
学员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者可获得本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四、课程设置及采用教材
双方根据学员的法语水平具体制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采用相应的教材。在开办初期,暂由乙方免费提供教材200套,由法国文化协会应用、经中国教育部门已经认可的教材,以后再根据情况进行修订。
五、经费、设备及教学场地经费
本中心的日常经费由学费收入中开支,不足部分由中心自行筹措。
同时本中心也接受各国企业和友好人士的赞助。
设备及教学场地
甲方免租金提供虹口区业余大学(上海吴淞路297号)教学楼第六层楼面作为本中心教学场地(500平方米)及一个双方共同使用的多功能大厅(两处建筑面积共为887平方米)。
乙方以捐赠形式负责中心的装修和提供中心内所需的设备、教学音像带、图书资料以及装潢和部分土建经费,即总投资为300万港币。
具体项目如下:
(一)甲方在1991年5月18日正式签约后一年内完成教学楼第六层建筑加层。(详见附件一)
(二)乙方在甲方完成上述工程后三个月内即1992年底提供中心的内部全部设备和完成全部室内装潢。
(三)在保证中心教学使用的前提下,甲方自己需要时有时可以使用中心内的设施,由中心免费提供。
(四)多功能大厅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
(五)乙方捐赠的所有教学设备及器材,由甲方按中国的有关规定协助办理免税等手续。(详见附件二)
六、行政管理
本中心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方针,遵守地方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由甲方3人,乙方2人共5人组成教学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
教学管理委员会以民主协商形式开展工作,教学管理委员会设主席一人,由甲方担任;设副主席一人,由乙方担任。教育管理委员会每学期(三个月)召开一次例会。如因工作需要,由一名教学管理委员会成员提出要求,亦可临时召开委员会会议。决议须由教学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并应符合本协议的原则。如遇有非决策不可而教学管理委员会内又未取得一致意见时,教学管理委员会主席的符合本协议的原则的意见应首先得到赞同。
教学管理委员会对本中心的招生、教学、发证、师资培训、财务和教学行政全面负责。教学管理委员会下设教务处。教务主任由乙方担任,副主任由甲方担任,负责行政管理与日常事务。中心的收费应符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七、教师
乙方向中心派遣1到2名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其工资、食宿费用、国际旅费及市内交通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为其办理邀请和代办关税待遇及安排价格合理的住房等事宜。
甲方向本中心派出若干名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法语教师及工作人员,工资在中心的教学经费中开支。
为保证教学质量,中心将帮助法语教师进修和提高。
八、本中心全称是:
九、本协议有效期七十年,由开课日期起算。
本中心在协议期间,若由于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的条款而致使本中心停办时,中心内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和器材由乙方处理。
本中心在协议期间,若由于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的条款而致使本中心停办时,中心内的设备和器材由甲方处理。
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长期合作的精神,在期满前六个月商定续约事宜。
若甲方不再续约,由乙方提供的器材乙方可以转赠给中国境内的其他法语培训中心。
若乙方不再续约,由乙方提供的器材归甲方处理。
十、协议书
协议书采用中、法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协议的两种文本各一 ……此处隐藏4749个字……售出商品成本后有余款,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1.盈余分配,所有由直播渠道销售产生的营业额扣除售出商品成本后,按营利比例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所有由直播渠道销售产生的商品成本先由合伙压金偿还,合伙压金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压金比例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四条: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1.合同期不允许退伙(不可抗力因素除外);2.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均以金钱结算;3.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不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第五条:1.合伙负责人的权利:开发、经营、管理,所有决定权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六条: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人以外人员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七条: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3.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八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开始执行并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负责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合同 篇7甲方:乙方: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自愿以土地方式入股,乙方负责前期投资,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尊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联营地点及四至界线
1、地点:面积:2、四至界线:东抵:南抵:西抵:北抵:
第二条:联营期限:年(年月日起至年。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充分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乙方生产管理活动,负责提供土地并保证土地权属明确,负责协调土地纠纷;积极参与基地管理,做好防盗、防火及防止畜牧践踏和人为破坏;合同期限内甲方有继承权,监督权和协助管理权,配合乙方办理林权证,及安排合适劳动人员配合乙方用工方面的需要。
2、甲方应保证修筑道的顺利实施,不得借故干涉,收取费用等,原有的道路,应无条件的提供给乙方使用,(在甲方的山地范围内)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技术人员,管理及部分工作员工、租房、生产生活用水、用电问题,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不能因体制改变,人事变动,机构和变更或其它原因而终止合同。
4、甲方村民如要在合同期所开发的土地,范围内新开矿、烧碳,修坟必须经乙方同意并给予合适补偿方可。
5、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证件。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规划、种植自主权,乙方可以根据生产、生活和交通的需要在开发山地范围内有自行确定道走向、修筑道路的权力。
2、乙方负责前期投资,其中包括苗木栽培、肥料、农药和资金投入,负责经营管理及开发山地的技术指导。
3、乙方享有充分经营自主权和产品的收益权、乙方可以按实际需要联合他人(包括国内外单位和个人)共同开发该土地。转让所得收入按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4、在合同期内,所种植的收入归甲、乙双方按分成所有,地下矿产归甲方所有。
5、在合同期内甲方如要收回土地使用,甲方应根据当时实际投入效益,按当时国家最新规定补偿标准补偿给乙方。
6、在合同期内,乙方开发土地所争取的各项收入归乙方所有。包括国家补助,甲方给予支持。
第四条:双方约定
1、施工中以解决联营就业为主,所需劳力同等工价以联营户优先,但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若发生一切(伤、残、亡等)事由联营户自负,乙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在施工中(整地、打穴、施肥、回土、栽植等工序)必须服从乙方技术指导,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以保证成活率。如甲方人员不按乙方技术要求栽植而影响成活率,乙方可以辞退施工人员,甲方不得借故干涉。
3、分成办法:
基地全权负责前期投入,利润分成按即甲方占%。乙方占%(该联营基地内权属属集体的部分归集体所有,属个人部分归个人所有)。
4、合同签订后,甲方若要将土地转让给他人,必须要经过双方再作协商。
5、乙方根据天气情况分片、分年度进行实施。
6、合同期满后,地上林木还不能出售的,按数量分成折价归属;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按乙方在该基地所投入的资金总金额的十倍赔偿给乙方。
2、乙方如经营失误、或效益达不到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收回上述联营基地,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同时终止本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六条
1、在联营期间如因国家征用土地,土地的补偿款项归甲方所有,其它的青苗费及乙方所在联营基地所有经济补偿扣除乙方前期投入费用,其余收入按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2、乙方在联营基地种植树木过程中,享有自主经营权和砍伐权,在树木成林收成过程中,甲方负责办理有关通行手续。
3、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的变更而变更,乙方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本合同。
4、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偿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机关一份,林业主管部门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代表签字:乙方(公章)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
附:甲乙双方均可以选择片区在基地养殖,但要在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树木生长及水源污染,空气污染的状态下,所养殖畜牧,也只局限不影响林木生长的品种,比如:猪、鸡之类。
1、联营户名单;
2、1:1万地形图(标明四至界线);
3、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