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

时间:2022-11-20 00:17:47
【推荐】加工合同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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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加工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加工合同 篇1

甲方:地址: 乙方: 地址: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以下产品,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就有关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外加工产品型号、规格、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有效图纸(或样品)及产品技术协议加工,并达到燃油泵电机技术标准中与之相关的要求,如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的,同时供货产品应达到《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并预交质量保证金( )元整。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厂内或甲方所在地温州市内由甲方提货。乙方应严格按采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日期和数量准时交货,对于不能及时交货,造成甲方装机停产的,按每个品种200元/天赔偿。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安排收货。

四、运输方式、费用负担:如无特殊规定,运输方式由乙方决定;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单价含运费。

五、产品包装防护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同时要保证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长途运输及气候变化的要求,达到防潮、防震、防跌作用。由于包装不当或其他问题等各种原因造成运输途中产品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验收标准、验收方法:按本合同第二条款验收。

七、价格与结算方式: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直购价格及加工价作为开票价格,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方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结算方式:

八、开票要求:乙方应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给甲方,发票中的品名内容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书写。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如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结算的货款甲方推迟为六个月后给付,若是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经乙方确认后由甲方在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 日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2、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3、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____%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4、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5、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6、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2、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3、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4、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5、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6、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7、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2、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____%,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____%,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____%,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____%,BGA为____%。

3、乙方承诺,加 ……此处隐藏5844个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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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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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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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人可向承揽人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人可向承揽人给付预付款。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者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时,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的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人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犬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人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_____%(10%一30%的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偿付承揽人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_____%(20%一60%的幅度)的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人应当偿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人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时,承揽人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和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人;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和保管、保养费时,定作人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

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时,承揽人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人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年 _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人和承揽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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