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范文集合7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 篇1【新劳动合同法解析】:适用范围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的规定。
劳动法第二条对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二条和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具体为:
(1)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
(4)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
(5)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排除了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按照当时的设计,就是将劳动者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按照公务员进行管理;一部分按照劳动法进行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呈现多样化,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已不适用劳动关系客观发展的需要。
因此,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的基础上,扩大了适用范围。即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作为用人单位,并且将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也纳入本法调整。此外,本法还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和现实劳动关系的需要,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专门规定。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经济性组织,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是用人单位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本法的主要调整对象。个体经济组织是指雇工7个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组织。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图书馆、民办博物馆、民办科技馆等,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超过30万家。
本条第一款采取列举加概括的方式明确了用人单位的范围,就是说除列举的三类用人单位外,本款还规定“等组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等”,属于“等外”,也就是说除列举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类组织外,其他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适用本法。这三类组织以外的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它们的组织形式比较复杂,有的采取合伙制,有的采取合作制,它们不属于本条列举的任何一种组织形式,但他们招用助手、工勤人员等,也要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也需要适用本法。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根据本条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1.国家机关。
这里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国家军事机关、政协等,其录用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适用公务员法,不适用本法,国家机关招用工勤人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就要适用劳动合同法。
2.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适用本法,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其录用工作人员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不适用本法。一种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适用本条的规定。还有一种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有的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按照本条的规定执行;有的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是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的,就要按照本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另有规定的,就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没有特别规定的,也要按照本法执行。
3.社会团体。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的情况也比较复杂,有的社会团体如党派团体,除工勤人员外,其工作人员是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管理;有的社会团体如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文学艺术联合会、足球协会等文化艺术体育团体,法学会、医学会等学术研究团体,各种行业协会等社会经济团体。这些社会团体虽然公务员法没有明确规定参照,但实践中对列入国家编制序列的社会团体,除工勤人员外,其工作人员是比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除此以外的多数社会团体,如果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是劳动合同,就按照本法进行调整。
三、非全日制
用工和劳务派遣工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些意见建议将一些灵活用工纳入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如非全日制用工、退休人员重新就业、非法用工、劳务派遣用工等等。
因此,除规范正常的劳动合同用工外,劳动合同法还对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作了规定,尽可能地扩大本法的调整范围。考虑到劳动合同法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规范,对一些不规范的用工,本法不好调整。所以对家庭雇工、兼职人员、返聘的离退休人员等未作规定。
劳动合同 篇2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达成的协议如下:
一、因为乙方患病,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进行治疗。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在用人单位给其另行安排工作之后仍不能胜任的原因下,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与乙方协商,提前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二、甲方与乙方约定劳动合同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社保及公积金缴纳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工资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为____元人民币。乙方自愿放弃其他的诉求。
四、乙方应于劳动合同解除后__日内到甲方办理相关转移手续,甲方应给乙方提供解除 ……此处隐藏8772个字……、盖章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6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与企业可协商一致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做的问题,下面详细介绍。
1、由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在员工想跳槽且企业想除名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企业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因此,员工不要主动提出是由自己提出离职的,可在双方解除协议中回避这个问题, 以免轻易丧失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权利。
2、违约金的合法合理性
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在员工提出离职的情况下,单位可能会向员工要求支付此违约金。因此要注意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因为有些地方法规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余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无效。
同时,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违约金高于企业损失130%的,员工可以向仲裁庭或法庭提出违约金过高,请求降低。
3、进行工作交接,并拿到离职交接单
我们提醒员工,别以为工作交接是企业的事情,一些管理优秀的企业在给员工电脑或文件等工作物品或工作资料的同时,都会让员工签收。如员工在跳槽时,没及时交接工作,造成企业损失的时候,容易承担赔偿责任,又或者员工返还资料或财物的同时,没有让企业签收回执,如碰到企业恶意打击报复,主张员工从未返还资料或财物,员工则非常被动。
此外,交接单应该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个人各执一份,交接单原件应当经过了企业盖章或者HR等负责人签字。
4、注意劳动手册与退工单的内容记载
劳动手册、退工单作为记载劳动者就业流动情况的凭证,如果没有上述凭证,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和劳动保障权利就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因此,一些企业在挽留劳动者的时候,往往采取扣押劳动手册和威胁在劳动手册上添加不利于劳动者再就业的记载的方法。
劳动合同 篇7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 名称: 姓 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基于乙方系退休返聘人员,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甲方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签订退休返聘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岗位为 ,职务为 ,从事的工作内容为。乙方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履行甲方指定的工作内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双方约定,乙方的工作时间按日计算,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在保障乙方身
体健康的条件下,经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可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
(二)乙方加班须按照甲方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经甲方批准或由甲方安排的加班,公司
应按照法律规定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按照乙方基本工资作为加班工资基数计发乙方的加班工资。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不享有带薪年休假待遇。
四、薪资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工资管理制度,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薪资报酬。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 8 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二)甲方按日薪每日 100 元支付乙方工资,此外不再包含其它任何工资性收入。
(三)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时,甲方支付乙方的薪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双方约定,如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甲方按日薪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五)因甲方与乙方之间属特殊劳务关系,不属劳动关系,所以已经不再适用社会劳动保障范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双方不再参加社会保险,而由甲方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其他商业保险甲方不负责承担。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甲方应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甲方有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入司培训和岗位基础技能培训的义务。乙方必须增强风险控制意识,严格遵守甲方的风险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
六、公司规章制度及纪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订并公示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公司及上级指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二)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三)如甲方安排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乙方不得推诿,不得以与其他劳动合同制员工待遇不同为借口拒绝。
七、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
(二)甲乙双方均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告知对方。
(三)乙方离职的,应提前通知并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实际损失包括并不限于下述损失:
1.公司临时安排在职替代人员的加班费和额外管理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其它直接经济损失。
(四)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无须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乙方因违纪甲方有权即时解除本协议且无须提前通知。
(五)因甲方工作调整或确因乙方健康状况不能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甲方亦有权主动提出解除本聘用协议。甲方无须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即行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如甲方的规章制度有修改,则以修改并经正确程序通过后的规章制度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内容若与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则以法律、法规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执行。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