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公司劳动合同集锦六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劳动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劳动合同 篇1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的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双方都必须履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合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签订以后,一般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法定程序,才可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化,或者职工劳动、生活情况的变化等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原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只限于对劳动合同中某些内容的变更,不能对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变更。 合同当事人的变更要通过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形式。 变更劳动合同与其订立一样,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单方变更合同内容。
一、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 ……此处隐藏12487个字……有提供离职证明的情况下,仍使用劳动者,且不与其签订劳动者,故应支付二倍工资。即,证明劳动者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很难。与其承担风险,不如要么辞退劳动者,要么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HR经理、HR总监也是劳动者,而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法律法规并未对在用人单位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做出不同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已签订的所有书面劳动合同,均应履行谨慎保管的义务。否则,用人单位以HR经理、HR总监负有监督别人签署劳动合同为由,提出免责,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
3、关于满一年以后,用人单位是否还应当支付二倍工资的问题,上述有几个案例均涉及到这个问题。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为两段,第一段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每月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第二段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开始,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即从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转移为承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且自此之后法律法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4、案例七和案例十告诉我们,二倍工资不是劳动报酬,因此适用一年仲裁时效的规定。用人单位因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额外支付的一倍工资应随劳动者正常的劳动报酬一起逐月发放,而劳动者在领取当月工资时就应当知道用人单位是否依法支付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因此,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期间应自劳动者领取当月工资时逐月起算。超过这个时间,过期作废。因此,劳动者如要维权,应当在仲裁时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