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集锦五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 篇1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学生更好地了解企业,宣传企业,理论联系实际,完善知识结构。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和交流,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和企业人才招聘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甲方进行就业实习。在实习期间各方权利和义务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甲方拥有的权利和需履行的义务:
1,甲方要事先给实习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讲明应牢记的注意事项。给实习生安排工作时不得违背劳动法之有关规定。
2,可以根据需要,调配实习生从事不同的实习岗位。如由于实习生个人能力和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正常的实习活动;或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工作要求或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实习活动。
3,结合实际情况,为乙方学生提供学习专业知识,从事专业实践活动的机会,并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
4,实习期结束时,根据现实表现,为实习生提供一份客观的实习鉴定;同时,给学校提供一份较为详实,客观的总结性材料,以便学校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学生培养质量。
……此处隐藏2696个字……“话语权”,全凭劳动者个人意愿:签与不签、签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劳动合同法》以来,本市并未出现大规模裁员风潮。同时,针对出租汽车行业、律师行业等特殊群体正在研究并提出过渡性措施。
本市未出现大规模裁员风潮据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劳动合同法》实施3个月以来,本市并未出现企业大规模裁员的风潮。截至去年年底,本市地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九成以上,全市地方企业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续订率为92.1%。
据悉,制定《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法〉办法》工作已被市人***制办列为20xx年地方立法调研项目,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后将尽快出台。与此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已经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分类,清理出需要规范的52个问题,以此着手制定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规范性文件。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郭克利表示,这52个问题都是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包括《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连续工作的定义、经济性裁员的定义等等。
第三次续签
企业不再有“话语权”
郭克利指出,不少企业指望着在与劳动者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采取不再续签的方式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订立,“这个理解是绝对错误的!实际上,当企业与劳动者在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是否再续签将不再以企业的意志为转移,劳动者‘到点上车’,可自行决定是否再与企业续签。只要其愿意,企业就必须续签,且如果非本人同意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只能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郭克利同时提醒,前文中所说的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合同,起始时间为今年1月1日,之前的次数无效。至于劳动派遣合同是否也受上述约束,还有待于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