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华】公司劳动合同范文集锦8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劳动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劳动合同 篇1甲方(用人单位):北京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
地址:
电话:
乙方:民族:性别:学历:
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中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 其中试用期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3、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为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担任岗位工作。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述工作制,甲方并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安排乙方执行:
1、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2、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即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 甲方遇有紧急任务时,有权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认真负责地按要求完成紧急性工作任务。
4、 根据工作需要和特殊岗位特点,月工作工资包括固定超时工作部份。
5、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用具,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及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乙方必需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应的岗位、部门工作规范、规程及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
6、 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及有关规章制度等的教育和培训。
7、 甲方为乙方每日提供一次工作餐或相应的餐费补贴。
8、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疾病医疗、计划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 甲方实行岗位工资制。乙方试用期间月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满,甲方根据乙方所担任的岗位工作,按考核结果确定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 甲方于每月3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
3、 甲方视本企业经济效益状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根据乙方工作考绩结果发放奖金。
4、 增薪
1) 乙方有特殊贡献时,甲方予以增加工资,或提前晋升岗位工资。
2) 乙方职位晋升时,甲方按职位增加工资。
5、 减薪
1)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时,甲方按一定比例减发工资。
2)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受到停职处罚时,甲方在乙方停职期间减发工资。
3) 乙方犯有严重错误时,甲方可酌情减发工资
4) 乙方被解职或调整岗位时,其工资由甲方按照新职位或岗位确定工资。
5) 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a、 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三小时的,按加班半日计算,发半日倒休条一张;
b、 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的,发倒休条一张,安排补休;
c、 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支付乙方日基本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五条 社会保险福利
1、 乙方试用期满转为正式员工后,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并根据岗位需要办理工伤保险。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公司规定的医疗期内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基本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满一年的由甲方发给乙方相当于标准工资一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3、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劳动纪律
1、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程、规范员工守则等;爱护甲方的财产,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2、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 隐瞒严重既往病史的;
3) 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4)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的;
7)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的。
公司劳动合同 篇2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 出生年月:____ 民族: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双方应当依法遵守本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 ……此处隐藏12549个字……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拟订。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修订。
(六)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拟订。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拟订。
(八)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款拟订。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拟订。 (十一)甲乙双方应提前 30 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十二)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 注:实际工作要严禁合同期满后仍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以避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十三)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的证明后__10__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罚)款、工资的办结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甲方有权不予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亦有权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拟定。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一)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注:本条(一)主要针对招聘中员工欺诈(包括假学历、双重劳动关系等)的问题做出约定。可考虑在后面损害赔偿条款约定欺诈员工对应的赔偿责任。本条(二)主要针对先签劳动合同后到岗用工的情形,若劳动者不以约到岗,签订的劳动合同如何处置的问题做出约定。
第十条 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一)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本条(二)中约定的项目外,还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的 %的部分(或规定:按照与同岗位员工工资标准的下一等级的差额部分。);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二)约定,应按照本条(二)中约定的第1项目中的招收录用费用和第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