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品】劳动合同范文集锦六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合同 篇1我国规定,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就能退休。那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可以成为劳动合同关系的主体吗?或许很多劳动者对此都不是太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通过对案例的介绍,一起看了解相关知识。
案情:
原告胡某系当地的个体诊所的医生,因多年从事中医,具有一定的中医技术和经验,19××年3月被告某乡卫生院为了填补其医生力量的不足,将当时已经66岁的原告聘为本院的医生,双方未订立书面合同,只是口头言定了工资每月多少钱。20××年7月原告在上班期间,突发脑中风疾病,当时到被告处治疗,后又到其它地方进行治疗,但原告至今未能痊癒,丧失了继续工作的能力。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医院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及医疗期间的工资等,而医院则不同意支付,期间原告还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仲裁部门以本案不属劳动争议为由不予受理。故原告于20×年10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承担各种费用。
评析:
针对上述情况,法院应如何处理,主要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对原告的诉请不予支持。理由是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退职退休暂行办法,对限制和丧失劳动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在年龄上作出明确规定,该《办法》规定,男满六十周岁,应该退休。本案中原告虽然具备从事医务的身体条件,具备继续工作的能力,但从法律意义上讲,已不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只能签订劳务合同。据此,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劳务合同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原告要求被告按照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规定来支付各项费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诉请正当,法院应予支持。理由是原、被告之间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原告虽已年过退休年龄,但其从事中医工作来说完全能够胜任,仍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国务院颁布的退职退休暂行办法虽规定了60周岁的退休年龄,但这种规定主要侧重于对劳动者的保护,且法律未明确禁止超过60周岁的人参加工作,也未明确规定超过60周岁的人不能成为劳动合同的主体,如果劳动者尚具备完全劳动能力且其自愿参加劳动,用人单位又自愿聘用,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仍属劳动关系,应受到《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故对原告依照《劳动法》规定要求被告支付各种费用的诉请法院应予支持。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超过退休年龄的'人能否成为劳动合同关系的主体这一问题作出明文规定,在实践中,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才能作出准确判断。
劳动合同 篇2未毕业大学生可以入职并签订劳动合同吗
还未毕业的学生出来实习只要不在《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之列,都能与企业签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此处要正确理解《意见》第12条的立法精神,《意见》第12条的是为了考虑工作时间较为零星而设立的,并非禁止不签合同。《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大学生实习期间,只是未拿到毕业证而已,是文凭问题,法律对就业并没有文凭限制,实习期已经不用再上课了,所以不再属于勤工俭学的范畴,而且即使还未到实习期,如果与用人单位就签了合同,并没有违反《意见》第12条的规定,因为该条规定是“可以不签”,不是“应当不签”,所以这种情形签了只要不违反《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都是有效的,而且司法实践中也是这样做的,当然,如果已领到《大学生就业推荐表》那就更有资格就业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 篇3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最长不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限。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本合同期限内,不得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任何劳动关系。
第四条 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的临时性派遣和调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第六条 乙方的休息、休假、探亲假、 ……此处隐藏803个字……博发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案情】
20xx年6月,申诉人孙凯对被诉人——某联合企业有限公司终止本人劳动合同的决定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与被诉人补签劳动合同,并向申诉人补发被停止工作期间全部工资。
【调查核实情况】
被诉人为中外合作企业,1997年申诉人与被诉人签订了两年的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在合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被诉人发表由申诉人提出申请,被诉人批准,双方每两年续签一次合同。20xx年6月,申诉人因劳动强度过大递交了辞职申请,但被诉人未予以批准,并极力挽留,为此申诉人又收回了辞职申请。20xx年12月,又到续签劳动合同的时间,但被诉人并未提出终止或续签合同的要求,申诉人也未再过问。20xx年3月,被诉人以申诉人曾经提出过辞职为由终止了申诉人的劳动合同,并从4月份起,停发了申诉人的工资。申诉人力争无果,遂申请仲裁。
【分析意见】
本案是一起因终止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争议的焦点是企业终止孙凯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按照这一规定,被诉人在20xx年12月双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及时作出终止申诉人劳动合同的决定时符合法律打工的,若此时申诉人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求则没有依据,因为《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也应由双方平等协商。本案中,被诉人在双方合同期满时并未与申诉人办理终止合同手续,而是在双方事实劳动关系存续一段时间后,才提出终止以前的劳动合同,这种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续订手续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签责任。”由此可见,被诉人在与申诉人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终止其劳动合同的做法不当,停发申诉人工资也是错误的。
此外,被诉人以发表格的形式,要求申诉人申请后由被诉人批准,这种签订劳动合同的形成也是不规范的,违反了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仲裁结果】
经仲裁庭调解不成,作如下裁决:
1 被诉人应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申诉人续订劳动合同;
2 被诉人补发申诉人20xx年(4,5,6)3个月基本工资共计1380元整;
3 仲裁处理费300元整,由被诉人承担。
劳动合同 篇6编号:
(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
乙方:
签约须知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4、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5、用人单位终止非全日制用工的,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劳动用工登记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工作地点在。
第三条乙方工作时间为下列第种方式
1、每周工作 日,分别为 周;每日工作 小时。
2、其他:
第四条甲方按乙方工作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标准为每小时 元,工资结算周期为(日/周/15日),工资发放时间为,工资发放方式为(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发)。
第五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包含甲方应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乙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第六条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第九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乙方可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作以下变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续订栏
甲、乙双方原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已于____年___月____日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合同。
续订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双方约定其它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