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

时间:2022-10-14 23:33:43
【推荐】员工劳动合同范文集合7篇

【推荐】员工劳动合同范文集合7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劳动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员工劳动合同 篇1

一、实习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于________终止。

实习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实习内容

甲方应该在乙方实习期间,为乙方指派一到两名实习指导老师,负责指导乙方进行实习。

甲方指派________为乙方指导老师,指导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工作。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指定的任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虚心学习,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展现浙大学子风貌。

乙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在________岗位进行实习。

三、实习期间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进行实习,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周至少休息两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1小时。

甲方为乙方在实习期间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在乙方实习期间,甲方享有对乙方在安全、卫生生产方面进行管理、保护的权利、义务。

甲方负责对乙方在正式实习前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七条乙方在实习期间,甲方是否支付乙方报酬,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决定。

第八条如果甲乙双方就支付实习期间报酬的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以每(小时/日/月)____元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工资于(每月____日/每日)统一结算。

实习期间加班时段的报酬标准参照本条前款之规定执行。

五、实习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方在乙方实习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保证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安全与保险待遇。乙方在实习期间,享有同甲方临时雇用员工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同等的待遇及在发生损害时,同等的损害补偿标准。

同时,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实习期间的劳动纪律

第十条乙方在实习期间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乙方的指导老师,可予与教育纠正。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助的精神进行协商解决,在必要时浙江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可以介入并提供参考解决意见。

九、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还就以下事项达成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别说明:本《实习合同范本》由浙江大学学生就业与职业发展协会提供,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在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在第十六条中约定。

员工劳动合同 篇2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劳务派遣)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年 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年 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此处隐藏6386个字……离职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6.其他事务:。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为乙方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2.如乙方要求,甲方如实出具乙方在职期间的工作履历或绩效证明。

第二十八条涉及本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效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招聘费用、培训费用和其他相关费 用)。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未按时到甲方参加工作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元的违约金。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安排乙方参加工作 构成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甲方承担元的违约金。如之后双方实际建立了劳动关系,则本条约定的解约权和违约金请求权自然丧失。

十一、其他

第三十二条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填的现住址、户籍所在地为乙方的送达地址,甲方的相关文件送达至上述任一地址及视为送达乙方。上述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动,乙方应于变动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没有变动。

第三十三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其他管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安全准则等)均属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内容具有相同效力。

第三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提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在申请调解后15日内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任一方可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不影响合同约定的离职手续办理、保密或竞业限制等后合同义务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确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成立。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员工劳动合同 篇7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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