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聘用外国文教专家合同2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聘用外国文教专家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聘用外国文教专家合同1一、_________聘请_________籍_________(外文姓名)_________(译名)女士/(先生)为_________,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页);
四、受聘方的月薪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可按月兑换外汇;
五、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3.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配备合作共事人员。
5.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六、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5.尊重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1)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方在病假连续30天后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1)聘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八、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另一方支付_________美元(或相当数额的人民币)的违约金。
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关机构证明,经聘方同意后,离华的费用自理;受聘方若无故解除合同,除离华费用自理外.还应当向聘方支付违约金。
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经受聘方同意后,离华费用由聘方负担;聘方若无故解除合同.除负担受聘方离华费用外,还应当向受聘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即自行失效。当事人一方要求签订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新合同。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一、仲裁
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家事务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地点)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聘方(签字):_________
受聘方(签字):_______
聘用外国文教专家合同2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邮编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本合同中约定,双方确认已经充分理解,并且将完全履行合同的任何条款。除非乙方在订立合同当时明确表示保留或者取消,否则乙方放弃任何针对本合同条款的抗辩权。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1.1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2本合同规定乙方的试用期为1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3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决定是否缩短试用期。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可依法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4试用期内乙方有不符合甲方录用标准的行为,由于乙方故意隐瞒原因使甲方在试用期满后才得以知晓的,甲方有权按照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的规定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合同,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工作岗位及工作岗位的调整
第二条工作岗位
2.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聘用乙方在部门,担任______专业岗位工作。
2.2乙方应当完成的工作量以及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为:(注:该工作岗位职责因篇幅要求可以附件的形式列明。)
2.3乙方应始终胜任受聘岗位,并且高效履行相应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2.4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并且交付聘用成果或以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义务。
2.5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没有得到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前,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受聘于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工作岗位的调整
3.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
3.2当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时,甲方相应调整乙方的岗位工资及福利待遇。
3.3当乙方对于甲方调整工作岗位有异议时,可以按照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向甲方提出异议或者辞职,但乙方异议的提出不影响甲方决定的执行,乙方应当办理岗位调动交接手续,并到新的岗位提供服务。
三、工时制度和工作条件
第四条工时制度
4.1甲方实行与本单位工作性质相适应的,且符合国家和所在地相关聘用法规的工作和休息制度。
4.2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4.3当乙方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乙方须服从工作的需要调整工作时间。
第五条延长工作时间
5.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法安排乙方加班。
5.2乙方 ……此处隐藏3328个字……乙方继续为甲方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支付乙方相应的工资。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工作而乙方未工作的,甲方可以不支付乙方工资。
第二十四条离职交接和财产返还
24.1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如因为乙方交接不当、拒绝交接、交接不完整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4.2乙方应立即返还其使用或占有的合法属于甲方的一切文件和其他物品。
24.3在乙方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手续之后,甲方应当支付依据法律规定或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的有关费用,并出具离职证明。
八、聘用合同的续订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续订
25.1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乙双方应当就本合同是否续订进行协商。甲、乙双方同意续订本合同的,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签订书面协议。
25.2本合同期限届满前90日,如乙方有意续订合同,可向甲方提出续订本合同的申请,双方同意续订后办理合同续订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续订期限
26.1本合同续订期限原则上不少于本合同期限,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26.2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甲、乙双方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聘用关系的,甲方应当及时与乙方协商续订聘用合同。双方对于期限及聘用合同其他条件不能协商一致的,双方均可提前三十天向对方提出解除事实聘用关系,提出解除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约责任的原则
27.1任何不适当、不按时、不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的行为,都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7.2关于违反合同的任何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同意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国家有关法规赔偿经济损失。
27.3本合同到期终止,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28.1甲方出资培训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以甲方出资额为限,每服务满一年(自培训完成之日或者双方另行约定之日起计算)递减20%,不满一年的不递减。乙方签订了培训协议的,按照培训协议执行。
28.2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的合同尚未到期,又不符合23.4条和23.5条所列的解除条件,而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擅自离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8.2.1乙方在试用期结束后工作未满1个月而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擅自离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20xx美元违约金。
28.2.2乙方在试用期结束后工作已满1个月未满4个月期间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擅自离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1500美元违约金。
28.2.3乙方在试用期结束后工作已满4个月未满8个月期间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擅自离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1000美元违约金。
28.2.4乙方在离合同期届满2个月内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擅自离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500美元违约金。
28.3除前述第28.1、28.2项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为乙方付出的健康复检费、在华居留许可办理费用、招聘费用,包括支付给第三方、乙方、乙方原工作单位等单位和人员的费用,乙方应当全额给予赔偿。
28.4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8.5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28.6乙方违约提前解除合同,则甲方不支付本合同年的任何交通费用补贴;若甲方已经为乙方来华赴任提供了机票,则乙方须退回机票款;甲方不出具推荐信。
第二十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29.1甲方依据本合同23.3条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补偿金以乙方在甲方的连续工作年限和乙方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基础(超过政府部门公布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计算),按照每满一年(十二个自然月)支付一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给付,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月工资。但补偿金最多不超过乙方十二个月工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9.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聘用条件、支付聘用报酬的,应当依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条通知及送达
30.1本合同中载明的单位地址和永久通讯地址为双方履行本合同的唯一有效且能够送达之地址,任何一方地址发生变更,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的,对方向本合同列明的单位地址或永久通讯地址送达文件视为通知已经送达。
30.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涉及本合同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义务豁免、追索等都应当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传真、文件、协议、普通信函、挂号信函、特快专递、电报、公告等。
30.3通知可以传真、当面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的形式进行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通知的,视发送当日为送达日。以当面送达的,以签字收取时间为送达时间。以特快专递送达的,以特快专递送达签收时间为送达时间。电报方式送达通知的,以电报发出之日起第3日为送达时间。公告送达的,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第2日为送达时间。
30.4由于通知发出一方的原因造成通知发出的地址或者传真号码错误,导致通知不能送达或者延迟送达的,以通知发出方更正地址或者传真号码并重新进行送达之日开始计算送达期限。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31.1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因完成本职工作,或利用甲方物质条件,或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而形成的作品版权由甲方享有,乙方只享有署名权。
31.2乙方来华赴任机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聘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聘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若发生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争议一方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三条法律适用
33.1与本合同及附件有关的履行、协商、争议解决之程序和实体法律均适用中国法律。
33.2本合同及附件条款及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十二、附则
第三十四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用中文书就。若乙方需要英文翻译件,可向甲方索取。但英文翻译件只供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的附件
35.1岗位职责。(由甲方用人部门和乙方另行签署)
35.2其他附件:。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后生效。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及条款由甲方外籍人员管理部门解释。
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