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性论读书笔记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书笔记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人性论读书笔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性论读书笔记1我认为十分深刻的命题,即:我们实际上一步也超越不出自我之外,而且我们除了出现在那个狭窄范围以内的那些知觉以外,也不能想象任何一种的存在。这就是想象的宇宙,除了在这个宇宙中产生出来的观念以外,我们也再没有任何观念了。之后的论述不赘述了,但是关于自我这个观念的讨论也是十分精彩。因为所有的观念是要建立在相对应的印象之上,而自我却是不存在这一个确定的印象与这个观念对应,因为每个自我都在不断的变化着,所以可以说每一个自我的定义都在不断的更新着。产生每一个实在观念的,必然是某一个印象。但是自我或人格并不是任何一个印象,而是我们假设若干印象和观念所与之有联系的一种东西。如果有任何印象产生了自我观念,那么那个印象在我们一生全部过程中必然是继续同一不变的;因为自我被假设为是以那种方式存在的。但是并没有任何恒定而不变的印象。原文如是说。
第二卷和第三卷分别讨论个人的情感以及整个社会的道德,我觉得社会的道德建立在个人的情感的基础之上,道德也是所有的情感的整合。而个人的情感又建立在个人知性的基础之上,所以之后的第二卷和第三卷可以认为是第一卷的发散和拓展。对于第二卷第一章第七节·论恶与善的论述,让我感觉到善和恶的本质是痛苦与欢乐,人世间的所有感情也都是从这两种演变过来的吧。
这本书真的可以算是我哲学思想的启蒙书,但是读的还时很浅显粗糙,感悟也比较肤浅,日后有机会必定再仔细拜读。
人性论读书笔记2大概和很多读者一样,觉得第一卷论知性非常难读。作者休谟从观念和印象——知觉的两个方面,论述了观念的起源,印象重现的两种方式——记忆和想象,关系,样态和实体。
第二章论述时间和空间观念,说明了时间和空间的无限可分性,他采用数学方法,假设将时间放在数轴上,相邻时间点之间不重合,而由点观念组成的线观念,点与点之间却可以重叠。因为点被规定为没有大小、厚度、颜色。
我们终究必须满足于经验。不然很多事情无法解释,无法存在和成立。
在看到空间与时间观念的其他性质时,有些看不下去。于是跳过了反驳,直接看论知识。
其中又一次提到了哲学的七种关系,然后作者开始对因果关系、同一关系、以及时空中的位置这三种不由观念所决定的关系进行说明。
因果关系这一部分应该看懂了,首先是因果关系有前提条件:接近关系(因果之间是有联系的)和接续关系(因先于果)。其次,作者开始反驳三个关于论证原因的必然性的命题。(原因的必然性是指一切开始存在的东西必然有一个存在的原因。这是一个哲学一般原理。)他的论证确实很有道理,这个命题没有直观确实性,也没有理证的确实性。我们的全部观念都是印象复现而来的。一切确实性都来自观念的比较。因为原因和结果的观念是各别的,因此结果观念可以单独存在。第二个论证是:如果任何一个事物缺乏一个原因,那么它就是产生出自己来的。这个论证显然已经将论题先行置入了,即承认必然有一个原因,而这个原因就是它自身。这个错误的矛盾之处也在于“它”先于它自己而已经存在,并且产生了它。之前作者已经论证过因果关系的接续性。在这里,我就不再具体说明了。第三个论证,认为虚无是原因,这也犯了和第二个论证同样的问题。我们通常认为原因具有必然性是由观察和经验得来的。
易变性是人性的要素。我们行为的和态度的善恶的性质比任何东西都能强烈地影响骄傲和谦卑。骄傲必然有对象有原因。
论德和恶中告诉我们,正义是社会的维系力量,而非义若不加以遏制,便迅速招致社会的沉沦。而且根据德和恶的性质,我们可以知道,德的本质在于产生快乐,恶的本质在于给人痛苦。我们常说的乐于助人,助人为乐就是这个道理。帮助别人的确能给人带来快乐。而且我认为人类有趋向快乐的本性,人喜欢吃美食,一方面是为了填饱肚子,另一方面,咀嚼能给人带来快感,产生一种叫内啡肽的化学物质,使得大脑产生一种愉快的情绪。我们平时也可以吃一些香蕉、牛奶,新鲜果蔬来缓解紧张,舒畅心情。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句话可以在论美与丑一节中得到答案,不但身体的美产生骄傲,过人的体力也产生骄傲。随后我比较感兴趣的是论习惯的效果,很多时候我们第一次做某件事情的时候心里没底,就是由于不习惯。习惯就是因为重复作用而产生了顺利感,所以我们做事情就不感到畏惧或是难堪了。这大概也是一万小时定律和刻意练习的比较科学的解释了。
情感和想象有着紧密的关系,生动的情感通常伴随着生动的想象。情感的力量一方面决定于对象的本性或情况,一方面也决定于人的性情。这让我联想到购物这个过程,我们看中一件商品时,通常会被它的某些性质所吸引,比如外观,比如实用性,但是在买回家之后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才会发现,我们购买时的期望很多都是我们想象出来的,实际并不是那样。
通过阅读这样一本书,在接受休谟的体系时,感觉看待一些问题可以从更本质、更理性的角度,甚至连情感,我们也构建出了产生它的原因,通过这种分析,我对人性显然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而不是像从前那样简单地认为,人之善恶就是人性,人性是方方面面的,对于一些其他学科甚至有着基础性的作用。
人性论读书笔记3写在前面的话,这篇读书笔记有点流水账之嫌,但是确是我对《人性论》的一个基本理解。遗憾之处在于对于知性一卷,因时间关系阅读并不完全,特别是概然推断一章,日后再补上。
休谟于18岁开始构思,25岁完成了人性论初稿。这本书就我目前的认知水平来看仍显得步履维艰,而且我可以断言,没有人可以完全理解这本书。并不是说其推理的深奥难懂,而在于充斥其中的太多情感体验和实验证据,都有很深刻的个人体验。在此,我坚信已经在阅读过程中摒弃了我所受教育中将其定性为唯心主义和神秘主义者的先入之见,也没有将自己作为其深度的信仰者,但是自己仍然为其精妙的推理所倾倒。
休谟将人性分为三个部分来论述:知性、情感和道德学(至于这个分类原则的标准何在,昨晚我舍友问到这个问题,我无言以对,今日看重新看书,休谟提到知性和情感这两篇是单独构成一系列完整的推理连锁的;我欣然利用这种自然的划分来试一试一般读者的趣味见原书第一、二卷前面的通告)。休谟的人性论是建立在精神科学的研究方法基础之上的,因此他首先是从分解人性组成部分开始----这也是本书难读之处,中国论述人性大多直接提出观点,然后寻找论据,而缺少系统分析,因此很多学者认为中国至今没有自己的人性论而仅仅拥有人性观(中国人的研究思维模式大多是从现象中寻找经验概括,后产生理论,再用理论来解释现象;西方人的思维大多从理论出发提出假设,然后通过观察现象来检验理论),而休谟也没有具体的 ……此处隐藏4804个字……提出了情感主义的道德观。理性主义者认为,道德只是对理性的符合,道德和真理一样。这种观点错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道德属于人的实践活动部分,它对人的情感和行为发生影响,单凭着理性不可能有那种影响,所以道德准则不可能从理性中来。道德实践应该是理性和情感共同的产物。
(二)理性的另一个方面是指依据事实的推理,在这个方面理性也不是区分道德善恶的根据。因为我们在看到一个现象和事实时,我们判断是德或者恶是根据内心的感受表达的赞成与否,而不是进行推理,所以道德是情感或者是情绪的,而不是理性的产物。
第二节:道德的区别是由道德感得来。立论的基础是:道德不是被判断出来的,而是被感觉出来的。当一种品格或者行为使我们快乐,它就是善的,否则就是恶的。我们这种快乐或者厌恶的原则是什么,作者称为道德感,为何道德感能让我们对一个行为产生快乐或者厌恶哪?这是道德哲学解决的问题。在第二章里面就论述了道德感的两种分类。
第二章的标题是论正义和非议。
第一节标题是:正义是自然的还是人为的的德。
(一)从道德感分为两类,一类是在观察到某种品格或行为后自然而然出现于心中的,这是自然的德,休谟的观点应该是这种自然的德。另一类由人类为应付环境和需要而采用的人为措施或设计所引起的,这是人为的德。正义是人为的德。举个例子,按劳分配就是为了维护人们的工作积极性而人为设计的德即正义。
(二)行为是动机产生,善良的动机是道德行为的必要条件。而正义的行为不是有利己心,也不是公益心或慈善心。正义与非正义的感觉不是自然得来的,而是来自人为的教育和人类的协议。
第二节论正义与财产的起源。讨论了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正义的规则如何确立?另一个问题为何人为遵守正义的规则为德,违反正义的规则为恶?我们先看第一个问题:
正义规则是根据利益来确立的。这些规则与利益的联系有其特点,即正义的规则着眼于社会整体的利益,着眼于整个正义规则的体系对社会的益处。人人遵守正义规则将有利于社会,并最终有利于每个人的利益。
第二问题是为何人为遵守正义的规则为德,违法正义的规则为恶?人们出于各自利益的考虑建立了正义的规则。在较大的社会中,人们不容易直接看到正义规则的遵守或者破坏给社会带来的利益或者损害,但是人们对非议给自己带来的损害时不会看不到的。我们每个人都有同情心,看到别人受到伤害是痛苦,得到益处是快乐。所以社会中正义行为中使人快乐的事情称为德,非义行为带来了恶的感觉称为恶。
第三、四、五节分别讨论了正义的三个基本原则或者称为自然法则:第一条自然法就是第三节内容分别论述了现时占有占领实效占有添附占有继承等确定财产权的规则。第二条自然法则:为财产权发生调整和变化时确定的规则,这些规则取决于财产所有者同意之下的效用和利益。第三条自然法则是关于缔结协议后如何履行许诺的各种规定和形式,它们是为社会的方便和利益而作的一些人为的设计。
第六节的标题是正义与非义的进一步考虑。用一些论证证明正义是人为的德,而不是自然的德。在改节的结尾作了小结:正义和非以的区别以利益和道德为根据。人类自愿的协议和人为措施使人的最初利益得到确立,因此,正义的法则是人为的。对这些法则的遵守自然而然地产生道德感,这种道德感又可以通过教育等新的人为措施而得到加强。(573-574).
第七节论述了政府的起源。人们受利益的支配,并认识到自己的利益依赖于遵守正义,但是人们仍然做违反自己利益的事,这是因为人们的情感有舍远求近的弱点,它使人们常常只顾眼前小利而牺牲长远的社会利益。为了克服这一弱点,只有让少数人自己遵守正义的同时和执行正义作为他们的直接利益(即发给他们工资),并强制他人也遵守正义的法规,从而达到维持社会的目的。这就是政府的起源,这些少数人就是政府的各级官员。
第八章的标题是忠顺的起源,对政府的服从是如何发生的。政府产生之前,正义的三个原则就已经存在了。在政府产生之后,人们根据履行许诺原则而服从它。这样,许诺就可以看成是对政府的服从义务的起源。起初,人们因为服从许诺而服从政府,服从政府因为在人们心目中扎根以后,受人的情感的影响之后,产生一种不依赖于任何契约的原始的约束力。
第九节的标题是忠顺的限度,结论是:对于暴虐的政府可以拒绝服从或进行反抗。原因是:政府是为了保障人们的利益而建立的,人们对政府的服从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如果政府不能保障人们的利益,人们的服从义务也就停止应该停止了。
第十节的标题忠顺的对象:政府。这一节可以分为三个部分来理解:
第一,对上一节的反抗学说作了一点补充,尽管理论上在某种情况下反对政府是正当的,但是实践上,这样做是十分有害的,因为会导致动乱和无政府状态。因此,对政府进行反抗应十分谨慎,只有在受到非常残酷的压迫下,才可以进行反抗。
第二,人们服从政府的权威性作了论证,人们在决定服从哪个政府或执政长官时,往往不是从自己的直接利益考虑,而是根据政府的权威,这种权威时通过政府的长期占有,现实占有,征服,继承和成文法所获得的。
第三,对英国推翻封建制度的革命进行了辩护。感觉在论证的过程中先说反抗政府不好,又是对政府忠顺是被迫的。接着又举例说明英国推翻封建革命是正确的,论述跌宕起伏,总而言之,一个目的反抗政府是一个需要谨慎的事情。
第十一和十二章分别用前面的原理讨论了国际法和女性的贞操问题。
第三章标题是其他的德与恶,实际上讨论各种自然的德。
自然的德来源于同情,立论的基础:道德善恶的区别依赖于人内心特殊的苦乐感,凡是使我们感到快乐的性质和行为是善的,凡是使我们感到痛苦的性质和行为是恶的。人们可以借助同情有相似的感受,来判断是德的还是恶的。比如:人们可以借助对正义之德带来的利益的同情,产生了对正义的道德感。对于自然的德,同情也起同样作用。慈善,仁爱等都是自然的德,它们能够给其他人带来福利,人们由于同情受到慈善机构援助的福利,而使我们赞成这些德。
自然的德与人为的德的区别只在于:自然的德是由于带来的福利是来自个人的,并且针对的对象是具体的,人为的德是着眼于社会的。同情在自然的德方面比在同情的德方面更容易发挥作用。比如:汶川地震募捐有来自政府,集体,个人的等。
在道德上,能够产生快乐和痛苦的根源或品质有四种:对他人有用的品质,对自己有用的品质,对他人快乐的品质,对自己快乐的品质。这样分的。如何这样分,我也说不清楚。
第二,三节的标题是伟大的心情和仁善和慈善。
运用同情的原理,论述心灵的伟大时具体说明了上述能引起快乐和痛苦的四种品质的作用。
第四节的标题是自然才能。对人的自然才能与道德德性的异同作了比较分析。认为人的自然才能在能够引起快乐和受人尊重等方面与德是一致的。自然才能之所以受人尊重主要因为它们的有用性。
第五节具体分析了身体和财富方面的条件为什么会引起快乐和痛苦。
第六节是本卷的结论,分别对同情原理,道德的效用原理,道德感原理等作了简要的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