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选】初一的我作文锦集七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一的我作文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一的我作文 篇1
老师,在校园里是我们打交道最多的人。在我的脑海中,有的老师脾气暴躁,有的老师性情温和,有的老师严厉苛刻,有的老师润物无声。到目前为止,我最喜欢的老师莫过于我的班主任袁老师。
我为什么会这么喜欢这位袁老师呢?这是因为??
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中午,太阳公公鼓着腮帮子,干劲十足。中午去食堂打饭,食堂阿姨机械地把一铲子饭扔到我的饭盒里,我接过来一看,怎么全是夹生的饭粒儿?我想问同学们匀点米饭,可我是新转来的学生,跟他们还不熟。算了,今儿中午就饿着吧!我
颓丧地走向剩饭桶准备倒掉米饭,这时一只大手抓住了我的胳膊,阻止了我的行为并问:“刚打的饭,吃都没吃怎么就倒了?”我抬头一看,原来是袁老师,他正好今天值周监队。为了不给老师找麻烦,我说没什么,不太饿就不吃了。袁老师接过我的饭盒一看:“米没熟啊,怪不得你倒了。走,上我屋去,我中午正好做了不少饭。”不管怎样推辞,我还是被袁老师强硬地拽去了他的寝室,他给我重新盛饭、夹菜、瞬间我有一种在家被父母疼爱的感觉,此时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一点也不觉得矫情。
记得还有一次,我的凳子坏了,因为课程多,我一直没时间拿去修理,上课期间,我经常从摇摇欲坠的凳子上摔下来,引起哄堂大笑。袁老师知道后,他二话没说就提着我的凳子去了远在距离学校两里路的修理部,很快又将修好的凳子送到我面前。当时的那个激动,我真的无法言表??
袁老师,虽然我们只相处了短短的不到一年的时间,但我想,您的言行举止将深刻地影响着我的一生。忘不了您带病坚守岗位时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忘不了您爱生如子的慈父情怀,忘不了您诲人不倦的工作态度。
拾起一枚落叶,让它写满金色的篇章,送到您的桌旁,告诉您我们最真最美的愿望;唤起一缕微风,让它载满绿色的清凉,抚过您的额头,为您带走所有的烦恼与哀伤;变成一只鸟儿,让它向着阳光吟唱,留在你的肩上,伴着您永远的幸福与安康。
袁老师,您是我心中最好的老师!
初一的我作文 篇2
一提到令我印象最深的文章,我的脑海里立刻浮现朱自清的《背影》。
《背影》这篇文章是讲述他在北京大学念书期间,知道祖母去世后,从北京赶到徐州与父亲一起回扬州老家奔丧。办完丧事后,他父亲到南京找工作,而他却要回北京念书,父子俩在今南京市浦口区道别的情景。通过对父亲在车站给儿子送行的情景的描写,表现了父亲对儿子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儿子对父亲无限的思念。
“背影”这个词在文章中一共用了4次,第一次是文章开头的“背影”,有一种怀念的感情。第二次是在车站送别的场面,他对父亲的“背影”作了具体的诉说。“父亲胖胖的身躯,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步履艰难,蹒跚的爬过铁道为儿子买橘子。”这个画面表现了父亲爱儿子的深厚感情,使儿子感动得热泪盈眶。第三次是父亲和儿子告别后,儿子眼望着父亲的“背影”在人群中消逝。第四次是在文章的结尾,儿子读着父亲的来信,在泪光中又出现了父亲的“背影”,表现了儿子对父亲的思念。
这就是我印象最深的文章——朱自清《背影》。
初一的我作文 篇3
我从一个呱呱坠地的婴儿,到现在已快13年余了,13年在我的人生旅程中是不短的,人生能有几个13年?五千多日子如流水般在我的身边流去,一去不复返。美好的童年已悄然逝去,不由得我感叹时间的飞逝,那句古老的名言“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真是至真之理,在每个人身上实现了。
再过半年就要考中学了,每个同学就要各奔东西了,虽然美好的童年在我的人生中能留下烙印,可是不能重来,这就是时间的法则,任何生灵万物都无法更改,时间在永不停息运转,任何事物都无法阻止,就算万物都毁灭殆尽,时间仍在转动。
在我看来人生是漫长的,漫长的是因为人生要经历很多风雨波折和起伏;人生又是短暂的,短暂的是因为人生总是过得那么快,不知不觉中在小学已经渡过了五年,如果我们不珍惜时间,不把握好每一分、每一秒,我们的人生就将虚度,就不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记住时间快的不容你一丝考虑,时间不会给你选择,你没有选择的权利,在时间面前,谁都是弱者,你纵有千般能耐,你也逃不过时间的魔爪,纵然科技在发达,你也不能让时间停留半步。
我感慨它的流逝,不给人一丝机会的流逝。
初一的我作文 篇4
独特无处不在:天上的一朵云和其他的不同,它独具匠心地形成一匹骏马;森林中的一棵树和其他的不同,它独出心裁地向侧面长大;沙漠中一粒沙和其他的不同,它躲在石缝中,从不“随波逐流”。人也一样,这才造就了独一无二的我。
我姓唐,名字叫琬淇,年方12.我有一双浓密的眉毛,双眼皮、厚嘴唇。我喜欢民乐,从七岁起就跟随老师学习琵琶,至今从没间断,说到这儿,我还要感谢我的母校---湛江第三十一学,正是因为三十一小为我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琵琶的环境,我才有今天。“千日琵琶百日筝”,学习琵琶的道路上有诸多的困难,同时也十分辛苦,不如:手指破皮等等,我曾数次想放弃,可还是坚持了下来。有时我为了改掉演奏中一点小毛病,甚至一坐就是两小时!冬去春来,琵琶占据了我的童年生涯,使我的童年变得更加绚丽多彩。其间,我参加了不少大大小小的表演比赛,,舞台如一炉火,炼就了我冷静、沉稳的性格。
我的爱好除了弹琵琶,还有看古典文学。曹雪芹的《 红楼梦》我至少细读了两遍,随着文中贾府的兴衰,我的心情也大起大落。有时,我的眼前好像出现了一位白牡丹似的宝钗,携着一份幽远淡定的神韵,朝我优雅而有礼地笑着;有时,我的眼前又好像出现了芙蓉似的黛玉,弱柳扶风的身姿,看人的眼神又那么忧郁.看,我这个“书呆子”,看书总是那么忘我。
我爱花,水仙花、百合花、牡丹花、蝴蝶兰.而更爱的是菊花,我欣赏菊花那种“宁可抱香枝上老,不随黄叶舞秋风”的品格,我要求自己也要像菊花一样,不随波逐流地做人。我也十分喜欢交朋友,渴望在茫茫人海中找到知己,你们愿意跟我交朋友吗?
这就是我,独一无二的我。
初一的我作文 篇5
我喜欢“春风吹又生”的小草,因为我一直为它那顽强的生命力所折服。小草随处可见:山坡上、大树边、庭院里,东一片,西一片,到处都有它的身影。小草给大自然带来了绿色。春天小草从泥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芽,给人一种万物复苏的感觉。夏天小草翠绿翠绿的。远望就像一个大绿毯一样。秋天小草换了一身金黄色的衣服。显得更加美丽。小草它虽然没有柳树高大,“万条垂下绿丝绦”。小草它也没有鲜花那么娇艳,能够得到别人的青?。可是风雨过后,那些娇艳的鲜花们。都垂头丧气的低下了头。连那些高大、魁梧的柳树也东倒西歪。只有小草一直傲然挺立。小草的绿色还可以衬托花朵的美丽。“红花需要绿叶扶”如果那些美丽的花朵,没有小草的绿色来衬托它。那么花的美丽就显不出来了。小草是平凡的,可它的生命力却不平凡,它的生命力是顽强的,人么从它那若小的身躯上踏过,小草从不气馁因为小草并没有枯萎,第二天就会重新振作起来
。直起腰板;迎接行的一天。如果牛羊啃食它,我们就会想到它会不会死啊?不会。因为小草的生命力是顽强的。小草也不怕风儿吹打它也不怕暴雨的来袭,因为它的生命力是顽强的。因此我喜欢小草。
初一的我作文 篇6
有时候四周静静的我会在想,十年后的我,在干什么?我那时是不是一个很出色的成功女士、女作家、女总裁、又或者是一名出色的女服装设计师,我是得多成功啊!渍渍渍,简直了我,简直棒得不要不要的,我的`思绪回归现实,现实告诉我,你现在就是一卑微到尘埃的“沙砾”一切都是空谈,徒留一声叹息。
读书时老师常常打击我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冬天早上醒了,外面寒冷刺骨,到处一片冰凉,缩回我胆佉的手,继续躺被窝中,我的思绪继续思考国家大事、继续思考小强真的“打不倒”吗?继续想我十年之后的我。
十年后我已经到了30而立的年级,那时的我,结婚没有?离婚没有?未来的那个他是谁?性格怎么样?我事业成功吗?当然我的思绪比较喜欢往好的一面发展,比较喜欢好结局。
十年之后的我,是一个全能型人才,是维密天使的首席设计师、也是位导游、更是著名作家,可以想象我每天充实而又繁忙的生活,在不同的地方走走停停,行走在形形色色中,做着我喜欢的事,每天心情愉悦的去上班。
今天是20xx年,某一天早晨,我从家出来,开着车去上班,沿途风景使我灵感来了,停下车把我灵感记录下来,继续开去上班,设计冬季维密秀场的服装,进行我忙碌的一天,到中午了,吃过饭,泡杯铁观音品着茶,继续我的服装灵感设计,每天如此,直到忙完这一冬季服装设计,看这我的设计成果出现在维密秀场被模特们穿的唯美唯俏,感到一股巨大成功感,秀结束后,继续我的导游之旅,带领游客们一同去欣赏美景,感受异国风情,带领大家被异国情调吸引,就是我的成功之处了,边带领大家去看东南亚国家的泰国特别景点,看异国各种著名景点,为大家讲解,顺便激发我的写作灵感,沿途中一有灵感我就停下脚步,写下它。
很享受这种感觉,享受我喜欢而又很忙碌的脚步,根本不愿停下来。
初一的我作文 篇7
现实问我,幸福是什么?我说,你去照照镜子吧,那就是幸福。
一年多了,那个场景一直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那是一个浓阴的天,值得庆幸的是,那天并未下大雨,天空中也只是飘着丝丝细雨罢了。那扑朔迷离的小雨将繁华喧闹的城市笼罩在一片薄雾中,让城市换来短暂的安详,那淅淅沥沥的小雨更带走了我,不,我们的淡淡哀愁。
我背着书包,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无聊的踢着脚下的石子,任由雨这个调皮的小精灵钻进我的脖子里。却不料想看到那样既辛酸又温馨的一幕,那着实带给我不小的冲击。
那是一对年过花甲的老师,像是出来买早点的。他们打着一把老式的笨重的黄色纸伞,在人群是那么不起眼。他们的衣着很朴素,单一的深蓝色,鬓边的头发已近花白了,看到这儿,我的心里泛出一股若有若无的惆怅。
那位老爷爷牵着老奶奶的手,时刻提醒她注意脚下的小石子,而老爷爷为了不让老奶奶淋湿身子,伞在微微倾斜着。我深深的受了感动,快步跟了上去,走近才发现,那老奶奶居然是盲人!
我毫无察觉,脸庞一滴晶莹的泪落下。
我想,那对老人年轻时一定是让人羡慕的一对,郎才女貌,青梅竹马,可谁又能料想到他们的晚年竟如此落寞!
人们常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在现实面前,又有几个人可以做到付予人的承诺呢?
也许,人们早已被灯红酒绿的生活所腐蚀,也许,人们早已被现实所击败迷惑,又或许,在这个冷漠的城市中,我们已经沦为了祭奠现实的牺牲品。
当你疲劳时,有人给你送去一杯牛奶,这是幸福。当你年老时,还能看着经典的老照片放声大笑时,这是幸福。
所以,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这是我眼里最美的风景,最简单、朴实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