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二手房合同集锦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二手房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二手房合同 篇1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 ……此处隐藏9769个字……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合同中应加人“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7)不可抗力
《民法通则》第153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依据此规定,不可抗力应表现为一种客观情况,且该客观情况的出现须同时具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三个条件。
(8)单方面条款不应免责
作为购房合同中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一定是要符合法律明确规定的,不能凭自己的主观臆想去推定,否则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在现行房地产交易中,开发商通常将以下事项列为不可抗力条款下的免责事项:
①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②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其实,开发商所述的这两种事件的情况,依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推出,都不具备不可抗力的三个必备条件,即并非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简单地分析一下,在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和技术问题是开发商在建造房屋之前就可以预见的,即使是不能克服的,那也是开发商在建造房屋过程中自己所需要承担的风险,而不能将此风险转移给购房者。同样,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是具有一定的程序性,开发商在最初总体规划时就应当可以预见批准与安装的期限,如果确实是政府行为而导致延误的,那也是开发商在开发房地产过程中可以预见和可能要承担的风险,而不能将此风险转移给购房者。如果在契约中将此类事件列人不可抗力条款项下,则因违反法律的明确规定,成为无效条款,同时开发商也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而行使抗辩权。所以说,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正确理解“不可抗力”的法律含义,对开发商和购房者来说是十分必要的。